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

哥舒翰‧李光弼

哥舒翰李光弼

【原文】
唐哥舒翰為安西節度使,差都兵馬使張擢上都奏事,逗留不返,納賄交結楊國忠。翰適入朝,擢懼,求國忠除擢御史大夫兼劍南西川節度使。敕下,就第謁翰,翰命部下摔於庭,數其罪,杖殺之,然後奏聞。帝下詔褒獎,仍賜擢屍,更令翰決屍一百。(邊批:聖主。)
太原節度王承業,軍政不修,詔禦史崔眾交兵於河東。眾侮易承業,或裹甲持槍突入承業廳事,玩謔之。李光弼聞之,素不平,至是交眾兵於光弼,眾以麾下來,光弼出迎,旌旗相接而不避。光弼怒其無禮,又不即交兵,令收系之。頃中使至,除眾禦史中丞,懷其敕,問眾所在。光弼曰:“眾有罪 ​​,系之矣。中使以敕示光弼,光弼曰:今只斬侍御史;若宣制命,即斬中丞;若拜宰相,亦斬宰相。中使懼,遂寢之而還。翼日,以兵仗圍眾至碑堂下,斬之。威震三軍,命其親屬弔之。

〔評〕或問擢與眾誠有罪,然已除西川節度使及禦史中丞矣,其如王命何?蓋軍事尚速,當用兵之際而逗留不返、擁兵不交,皆死法也。二人之除命必皆夤緣得之,而非出天子之意者,故二將得伸其權,而無人議其後耳。然在今日,莫可問矣。

【註釋】
就第:到哥舒翰府上。
決屍:鞭屍。
李光弼:唐代大將,當時任河東節度使。肅宗時曾平安史之亂,與郭子儀齊名,為唐室中興名將。
旌旗相接而不避:禦史的官職低於節度使,所以崔眾的旌旗儀仗應該避讓李光弼的。
中使:皇帝的使者,由宦官擔任。
除:提升。
夤緣:攀附巴結。

【譯文】
唐朝名將哥舒翰出任安西節度使時,有一次派遣都兵馬使張擢進京奏事。不料張擢竟逗留京城不歸,並且賄賂楊國忠,兩人相互勾結。不久,哥舒翰有事要入朝奏報,張擢心虛害怕,就請求楊國忠任命他為御史大夫兼劍南西川節度使。當正式任命詔命下達後,張擢到哥舒翰府上去晉見他,哥舒翰命令部下把張擢揪到庭中,並一一陳述其罪狀,然後再將他亂棍打死。事後哥舒翰把處死張擢的經過奏報朝廷,玄宗不但沒有怪罪,甚至還下詔褒獎他處理得當。最後便把張擢的屍首賜還他,讓他再親手鞭屍一百下。(邊批:唐玄宗是聖主。)
太原節度使王承業因不理軍政,因此朝廷下詔命禦史崔眾到河東去接手他的兵權。崔眾因輕視王承業,就縱容自己的部下全副武裝地闖進王承業的府衙中嬉戲玩鬧。李光弼得知此事心裡不平,這時崔眾要將兵權交給李光弼,崔眾帶著部下來見李光弼,李光弼出來迎接,二人的隊伍相接時,崔眾竟不顧禮法而不迴避。李光弼對崔眾的無禮行為很憤怒,而崔眾又不立即把兵權交出,於是李光弼就下令將崔眾逮捕。這時,朝廷派遣宦官來到河東,要任命崔眾為禦史中丞,手持敕書問李光弼崔眾的行蹤。李光弼答道:“崔眾犯法,我已將他逮捕。”宦官把敕書拿給李光弼看,李光弼說:“如今只不過是殺一位侍御史;如果宣佈了詔命,我就斬殺一位禦史中丞,如果拜授他為宰相,我也要斬殺他這位宰相。”宦官一聽此話不敢再多言,只好帶著敕書回京。第二天,李光弼派兵包圍崔眾,在碑堂下把他當眾殺死,還讓崔眾的親屬來祭吊。從此李光弼威震三軍。


〔評譯〕或許有人會問:“張擢和崔眾確實是有罪之人,但張擢已經被朝廷任命為西川節度使,而崔眾也被任命為禦史中丞,這時殺死他二人,是不是顯得漠視朝廷詔命呢?”其實用兵貴在神速,而張擢在用兵之際竟然滯留京師不歸;崔眾是擅自擁兵不交,此二人在軍法上都犯了死罪。再說這兩人之所以被任命為高位,都是出於人情的請託和賄賂,並非皇帝的本意。所以哥舒翰和李光弼才能伸張公權,而沒有人敢在他們背後議論。事件若發生在今天,我看根本沒有人敢做這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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