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

張齊賢‧宣彥昭範邰

張齊賢 

【原文】
戚裡有分財不均者,更相訟。齊賢曰:“是非台府所能決,臣請自治之。”齊賢坐相府,召訟者問曰:“汝非以彼分財多,汝分少乎?”曰:“然。具款,乃召兩吏,令甲家入乙舍,乙家入甲舍,貨財無得動,分書則交易,明日奏聞,上曰:朕固知非君不能定也。

【註釋】
戚裡:皇帝外戚聚居的地方,此處指外戚。
更:互相。

【譯文】
宋朝時,王室外戚所住的鄰裡中,有人認為財產沒有平均分配,因而互相控告。張齊賢(冤句人,字師亮)對皇帝說:“這不是禦史台所能判決的,請讓微臣親自去處理。”張齊賢對互相控告的人問道:“你不是認為他分的財產多,你分的少嗎?”“是的。”兩者都如此回答。張齊賢便讓他們詳列財物條目,再找兩名役使,命令甲家的財物搬入乙的房舍,乙家的搬入甲的房舍,所有的財物都不能動,分配財物的檔也交換,第二天就向皇帝奏報,皇帝說:“朕就知道沒有你不能決斷的。”


宣彥昭範邰

【原文】
宣彥昭仕元,為平陽州判官,天大雨,民與軍爭簦,各認己物。彥昭裂而為二,並驅出,使卒踵其後。軍忿噪不已,民曰:“汝自失簦,於我何與?”卒以聞,彥昭杖民,令買簦償軍。
範邵為浚儀令,二人挾絹於市互爭,令斷之,各分一半去,後遣人密察之,有一喜一慍之色,於是擒喜者。

〔評〕李惠斷燕巢事,即此一理所推也。
魏雍州廳事有燕爭巢,鬥已累日。刺史李惠令人掩護,試命紀綱斷之,並辭。惠乃使卒以弱竹彈兩燕,既而一去一留。惠笑謂屬吏曰:“此留者,自計為巢功重;彼去者,既經楚痛,理無固心。”群下服其深察。

【註釋】
簦:雨傘。
李惠:北魏獻文帝皇后之父,長於思察,曾為青州刺史。

【譯文】
宣彥昭在元朝時擔任平陽州判官(節度使、觀察使的僚屬)。有一天下大雨,百姓與士卒爭傘用,各自認為是自己的。宣彥昭將傘分裂為二,並趕二人出門,派士兵跟隨在後面,只見那個士卒氣憤得不得了,而百姓卻說:“你自己失去傘,與我何干?”跟隨的士兵把這個情況告訴宣彥昭,宣彥昭用杖刑處罰百姓,並命令他買傘還士卒。
範邰任浚儀令時,有兩個人在市場上搶奪一匹絹,範邰命令將絹裁斷,每人各取一半後離去,派人暗中觀察,有一個很高興,一個很生氣,於是逮捕高興的那個人。

〔評譯〕李惠(後魏人)判斷燕子爭巢的事,就是這個道理的推廣。

雍州官衙屋簷下,有燕子爭巢爭了好幾天,刺史李惠派人將燕巢小心地取下來,派人用細竹子彈兩隻燕子,後來一隻飛走,一隻留著,李惠笑著對屬下說:“留著的燕子自認為築巢功夫大,飛走的燕子經過痛苦之後,就失去了堅持的心意。”屬下都佩服他觀察的深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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