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

蘇州堤‧葉夢得

蘇州堤

【原文】
蘇州至崑山縣凡七十裡,皆淺水,無陸途。民頗病涉,久欲為長堤,而澤國艱於取土。嘉祐中,人有獻計,就水中以蘧除芻槁為牆,栽兩行,相去三尺;去牆六尺,又為一牆,亦如此。漉水中淤泥,實蘧除中,候幹,則 ​​以水車沃去兩牆間之舊水,牆間六尺皆土,留其半以為堤腳,掘其半為渠,取土為堤。每三四裡則為一橋,以通南北之水,不日堤成,遂為永利。今婁門塘,是也。

【註釋】
澤國:水澤遍佈的地區。
婁門塘:蘇州城東 ​​門稱婁門,塘在婁門之外。

【譯文】
蘇州到崑山縣共七十裡遠,都是淺水,沒有陸路可行。人民苦於涉水,早就想築長堤。但是水澤之地很難取土。宋仁宗嘉祐年間,有人獻計,就在水中用蘆荻乾草做牆,栽兩行,相距三尺;離牆六丈,又做一牆,做法和前兩牆相同。把水中的淤泥瀝乾,塞在乾草中,等乾了以後,用水車除去兩牆之間的舊水,牆與牆之間都是泥土,留一半作為長堤的基礎,挖另一半做河渠,把挖出來的土拿來築堤。每三四裡築一座橋,以打通南北的水域。不久長堤完成,成為永遠的好事。


葉夢得

【原文】
葉夢得葉石林在潁昌,歲值水災,京西尤甚,浮殍自唐、鄧入境,不可勝計,令盡發常平所儲以賑。唯遺棄小兒,無由處之。一日詢左右曰:“民間無子者,何不收畜?”曰:“患既長或來識認。”葉閱法例:凡傷災遺棄小兒,父母不得複取。
(邊批:作法者其慮遠矣。)遂作空券數千,具載本法,即給內外廂界保伍,凡得兒者,皆使自明所從來,書券給之,官為籍記,凡全活三千八百人。

【註釋】
葉石林:葉夢得,字石林,北宋時進士,南宋初,遷官至翰林學士兼侍讀,除戶部尚書,學識淵博,工於詞。
殍:餓死的人。
內外廂界保伍:城鄉內外的保長、伍長。

【譯文】

宋朝人葉石林(葉夢得,吳縣人)在武昌時,正逢水災,京師西邊一帶特別嚴重,從唐鄧等地漂來的浮屍不可勝數。葉石林命令以庫存的常平米來救濟災民,但很多被遺棄的小孩卻不知該如何處理。有一天,葉石林問左右的人說:“民間沒有孩子的人為什麼不收養他們呢?”左右的人說:“怕養大以後又被親生父母認領回去。”
(邊批:制定法律的人可謂考慮長遠啊。)葉石林翻閱舊法例:凡是因為災害而被遺棄的小孩,親生父母不能再認領回去。於是製作數十份空白的契券,詳細說明這條法令,就發給城內外鄉裡之間的人家,凡是領養到小孩的,都讓他們自己說明從哪裡得來的,登錄在契券後發給他們,並由官府登記在戶籍裡。如此一來,一共救活了三千八百個失怙的小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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